16歲的小雪(化名),因家境貧寒,便輟學外出打工。2018年5月,她應(yīng)聘在西安騾馬市附近的張胖子私房菜做服務(wù)員,小雪:“剛?cè)サ臅r候人家給我說,待遇是2100元,加全勤共2200元?!?/p>
可是,做了幾天后,老板娘告訴她新人工資只能按1700元算,后來上廁所超過10分鐘都要扣錢。
于是,在9月份23日,小雪離職,但是直到10月20日,不但工資沒有發(fā),她的微信還被老板拉黑了。于是小雪就去店里想找個說法,結(jié)果她發(fā)現(xiàn)自己和另外一名同事,9月份干了20多天活,工資卻成了負數(shù)。
打工后還倒欠公司的案例不是第一次發(fā)生!曾經(jīng)就有一員工干了兩個月,辭職后卻倒欠公司500塊,網(wǎng)友也紛紛稱公司是在變相克扣工資。
要說這是為什么倒欠公司500塊,原來是因為公司規(guī)定入職第三個月起員工就需要承擔公司房租,水電等公攤費,只要有提成就會看情況扣那么2000塊錢的公攤費。只不過公司一會說提成超過兩千塊才會承擔公攤費,一會要說提成不夠2000的話會看情況來決定到底扣不扣公攤費,這無疑讓不少的網(wǎng)友很憤怒,有網(wǎng)友就說這明顯就是屬于變相克扣工資。
說實話讓員工承擔公司運營的房租跟水電等費用,是根本不合理的。雖說沒有提成只有基本工資不會扣公攤費,只有拿到提成才會扣,但是這無疑還是屬于霸王條約。按網(wǎng)友說的話,公司是老板自己開的,如今員工也需要承擔這些成本了,相當于是合伙人了,那樣利潤要平分才行的,不然哪有那么不公平的事情呢。
遇到這樣的公司無疑是員工運氣不好,不過早一步看清這樣的公司,早一點離開也是好事,不然底薪只有2000塊錢,提成好不容易超過了2000塊錢,本來以為工資有4000多塊了,發(fā)工資的時候才知道扣了你公攤費,工資又只剩下2000塊了,那才是真的坑人的。